关于成立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等文件精神,为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我会将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成立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刘锦章 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主任委员:
赵 峰 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
张 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市场与项目管理部总经理
委 员:
冯 义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 微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方永山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新民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杨晓刚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孟宝良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孔永臣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秘书长
孙洪军 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康春江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纪 迅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毛 毳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马 丽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张俊华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杨 辉 江西省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林 滨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 娟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佟海鸥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段 炼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
张 兵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
赵 波 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建筑劳务及人力资源分会会长
刘爱循 海南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祁仁俊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大友 四川省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张放明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吴明燕 云南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向书兰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孙志刚 甘肃省建筑业联合会驻会秘书长
邹爱萍 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副会长
袁银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侯同瑞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副秘书长
王承玮 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服务与综合管理部主任
周景梅 中国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主任
邢作国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供应链与劳务管理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指导委员会下设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供应链与劳务管理分会,邢作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0年3月9日